打赢了官司要不回钱 法院判决成了废纸一张?

发布时间:2022-11-20   来源:未知   阅读:51693

作为普通大众,我们守法、敬法、信法。然而现实经常给人以当头棒喝。当我们心怀巨大信任,将自身合法权益交给司法机关法院来裁决,结果却往往是打赢了官司,钱要不回来。

高荣志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2014年开始,高先生向山东省龙口市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生猪。截止2018年2月14日,佳龙食品一共欠下生猪款1981275元,并为此向高先生出具欠条,承诺两个月内还清欠款。

欠条到期后,高先生几经催讨,均未能要回欠款。无奈之下只能将山东省龙口市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佳龙食品实际出资人姚兴家、出借账户给佳龙食品的烟台金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019年7月22日,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山东省龙口市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高荣志生猪款1981275元及利息。

二、被告姚兴家、烟台金佳龙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至官司打赢了,高先生很高兴,心想这将近200万元的血汗钱总算可以要回来了!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

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佳龙食品公司与两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姚兴家、烟台金佳龙食品均拒不执行,干脆做起了老赖。眼见欠款要不回来,高先生无奈之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不知是何缘故,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至今事件已经过去了3年多,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竟然还没有走完。加之法院调查债务人、债务关系连带责任人财产线索力度太小,对老赖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几无惩戒措施。导致老赖赖账赖得心安理得,而高先生寄托了全部希望的法院判决书则迟迟不得执行,甚至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沦为了废纸一张。

不得不说,类似事件对于普通守法公民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悲哀。我们谨守法律,相信法律,而当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法律虽然给了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但却又因为司法、执法机关的不作为、执行力度不够而导致合法权益迟迟不得拿回。长此以往,违法者日渐猖狂,守法者愈加窝囊,从而法律的威严荡然无存。

试问,若连法院的判决书也不能为我们讨回公道,那么普通大众对于法律还有何信任可言?若违法者公然对抗司法判决都得不到惩罚,那么法律在违法者面前还有何威严可言?

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就是法院职责,对拒不执行的老赖处于“限制消费”、“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也是。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程序过于繁琐而导致法院执法人员怠政堕政,甚至是将调查财产线索的职责推卸给原告受害人。这样一来,法院是省事了,但是却也将法律的尊严彻底踩在脚下,让违法者敢于挑衅法律,让守法者失去对法律的信任。

那么,产生如此严重后果,有应当由谁来担责?